日前,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出台了《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机补贴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全省开展购置补贴机具贷款业务,破解了群众购置大型农机融资难题。
今年,我省全面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新方案试点工作。购机群众需在中央财政补贴到位前一次性付清购机款,购置大型机具农户筹资压力大。为此,省农机局、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结合我省群众购机实际,在总结渭南、咸阳等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论证,由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出台《办法》,为全省购机群众提供金融服务,缓解购机群众筹款压力。
《办法》规定,购机户可以自由选择农机经销企业保证金担保或补贴资金担保,在当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享受不高于机具补贴额度,期限为3到6个月的购机贷款。该《办法》的实施,为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新方案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