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1号文件和青岛市农机局《关于印发<青岛市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机〔2008〕3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大对农民实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力度。市农机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结合我市农机化发展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补贴对象
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农民个人、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
补贴的范围和标准
2008年胶州资金补贴的重点是玉米收获机械。补贴标准:每台补贴机具按照不超过购机价格的30%进行补贴,且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和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补贴额度不超过8万元。享受补贴机型和标准为:
1、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和保护性耕作机械组合:65马力以上拖拉机+背负式玉米联合收获机+免耕播种机或旋耕播种机;
2、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组合:65马力以上拖拉机+背负式玉米联合收获机;
3、保护性耕作机械组合:65马力以上四驱拖拉机+免耕播种机;
4、玉米联合收获机械;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背负式玉米联合收获机、玉米联合收获割台;
5、种植机械类:小麦免耕播种机、旋耕播种机、玉米播种机;
6、畜牧机械:青饲料收获机(含收割、切碎、揉丝、压捆、压块等)、挤奶机(含储奶罐);
7、水产养殖机械:增氧机、投饵机、清淤机;
8、蔬菜机械:15马力以下手扶拖拉机、多功能田园管理机、电动卷帘机;
9、花生和薯类播种、收获机械;
10、茶叶机械:名优茶加工机械、名优茶修剪机械;
11、100马力以上拖拉机。
其中,玉米联合收获机、小麦免耕播种机是2008年度补贴的重点。
有关要求
1、市农机部门应为购买机具者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督促供货单位搞好售后服务,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
2、享受补贴的农机具,购买机具者为农民个人和农机专业户的两年内、购买机具者为农机服务组织的四年内不得转卖、转让,因故退货者,一律按规定收回购买机具补贴。
3、享受补贴的农机具中凡属国家规定实行牌证管理的,购买机具同时要办理相关手续。对补贴机械设立台帐,按合同要求进行管理。
(张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