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进一步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有效促动作用,更好地服务全县农机化发展大局,桓台县立足实际,紧紧围绕全面禁烧工作需要,严格标准、阳光操作,政策倾斜、规范管理,科学落实“方案”,进一步调整优化县域农机结构,为“示范区”顺利建设打好基础。
一、补贴机具种类
1、收获机械: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背负式玉米联合收获机;
2、拖拉机类:70马力以上拖拉机;
3、种植机械类:小麦免耕播种机;
4、耕作机械类:深耕犁,深旋机;
5、秸秆还田机。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1、补贴对象: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2、优先条件:购置重点补贴机具的优先,单独购置配套作业机具的优先,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的科技示范户、参加农机合作组织的农机户优先,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优先,平安农机示范户优先,农机大户(种粮大户)优先。在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可采用按报名顺序或其他群众认可的方式确定。只购置拖拉机的原则不予补贴,但确因配套机具多(配套比1:3以上),动力机械不能满足需要的,经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审定后可以申请补贴。
3、补贴标准: 70马力以上拖拉机、旋耕机、小麦免耕
播种机、还田机、玉米联合收获机、深耕犁按机具价格的30%进行补贴。同品种、同基本配置要求的不同生产厂家的机具,实行统一定额补贴;同一企业生产的同一机具,全省统一限价。
三、补贴资金适用计划
今年,省级补贴资金共计313万元,计划分配如下:
1、70马力以上拖拉机 205万元
2、玉米联合收获机 55 万元
3、深耕犁 8 万元
4、深旋机 9万元
5、小麦免耕播种机 10万元
6、还田机 11万元
7、其他机具 15万元
四、“阳光”操作
各镇农机站按要求组织宣传发动,认真组织报名。各镇申请购机的补助对象或农机服务组织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三份、镇农机站证明信,由各镇农机站统一组织到县农机推广站报名。各镇政府和县农机局对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报名时,补助对象填写购机申请、购机补助合同并将扣除补助资金后的机具差价款汇集到县农机管理部门开设的基本建设资金专用帐户,补助对象凭补助合同差价购机。为了维护农机购置金补贴工作的严肃性,县局在确定补贴农户和签订补贴合同以后,按照机具价格的10%对补贴对象预收货款,预收货款在厂家送货时全额退还农民。报名工作结束后,我们对享受补助的农户和农机服务组织姓名(名称)、住址、享受补助的机型、数量、单机补助标准、补助总额等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公示时间:2008年 4 月 26 日 至2008年4 月30 日
公示地点:镇政府政务公开栏 县农机局政务公开栏
报名时间:2008年5月1日 起报名并签订购机合同。
补贴资金数额完成,报名结束。
报名地点:桓台县农机局推广站
五、规范管理
1、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和财务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服务,规范运作。
2、对补助机具必须进行机具挂牌、建档管理。二年内不得转卖、转让等,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的必须报县农机管理部门批准,享受补助的农户和农机服务组织必须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缴款购机,如放弃购机,应在合同约定购机时间10天前通知县农机管理部门并交回合同。
3、县农机推广站负责做好厂家(供货商)和农户之间的购机衔接工作及机具款的结算工作,督促厂家或供货商搞好售后服务。并对享受补贴的机具挂牌发证、喷涂补贴标识及编号,并建立补贴机具档案。
4、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明白纸等形式,加强对农机购置补助的宣传,让农民了解政策、明确工作程序、掌握补助机具类型,充分尊重农民的购买自主权,安排专人搞好咨询服务,对报名者热心周到服务,做好思想工作,积极帮助农民填写申请、签订合同。
六、严肃纪律,加强督查
纪检人员参与报名和整个项目的监督检查,记录好农民的咨询和投诉,保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并建立公开监督电话,对整个《方案》实施过程实行责任追究制。
省农机办咨询与监督电话:0531-83199612 83199638
省农机投诉电话: 0531-88521315
市农机局咨询与监督电话:0533-2770111
县农机局咨询与监督电话:0533-8189706 8160468
作者:张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