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农机购置补贴的“两次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第一次是政策及报名办法公示。向农民公示补贴机具目录、补贴标准、对补贴对象的要求、资金的结算方式、咨询和监督电话等,保证公正、公开,阳光操作。第二次公示购机者的姓名、住址、享受补贴的机型、数量、单机补贴标准、补贴总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坚持补贴机具集中供货制。这是农机补贴的一项基本制度。便于实现市、区级农机部门对补贴机具实际到位情况的全面监控,确保机具及时送到农民手中,并且进行有效的统一管理。
三是坚持对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的纪检机构全程参与购机补贴的监督检查工作。坚决做到三个“绝不能”:绝不能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丝毫麻痹,绝不能在措施和操作上有丝毫疏漏,绝不能在政策落实中有丝毫走样。做到“四严禁”:严禁暗箱操作,严禁违规运作,严禁地方保护主义,严禁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 (刘洪喜 任洪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