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新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再次提高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增幅最高达132%。
据了解,2008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给大新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7.76万元,补贴各种农机具378台,目前该县按审批程序已签订协议购买各种农机具397台(已购机或交定金389台),占任务的102.91%。为鼓励农民购置农机的积极性,该县决定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标准:全喂入水稻收割机县级补贴率从10%提高到23.2%,洋马两行收割机县级补贴率从10%提高到16%,小型水稻收割机县级补贴率从10%提高到22.9%,县级补贴率提高后补贴资金将增加8.5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