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伊犁州直争取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2400万元,项目在州直八县两市实施,还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71万元,农民自筹资金7270.14万元,共计补贴农业机械2271台套,其中拖拉机565台,受益农户1061户。
1.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提高了州直农业机械装备水平。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调动了农民购买农机的积极性,从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农机装备水平迅速提高,预计到年底,州直农机总动力达106.27万千瓦,较上年增长9.5%,大中型拖拉机12475台,较上年增长12.0%,大中型配套机具28141套,较上年增长8.0%,联合收割机1140台,较上年增长20.0%,其中玉米联合收获机达到174台,较上年增长102.3%。装备结构进一步人优化,大中型拖拉机占拖拉机总数已达到31.5%。
2.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提高了州直农业机械化作业程度。耕地、播种、收获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99.1%、94.4%、59.9%,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4.5%。特别是在玉米收获和水稻插秧实现大的突破,玉米机收达到21%,水稻机械化插秧达到40%。
3.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增加了州直农牧民的收入。一是通过直接补贴使农民增加收入,中央补贴资金2400万元,县市配套资金353万元,两项合计达2753万元。二是受益农机户作业纯收入,根据调查测算,大中型拖拉机及收获机用户每户农机作业纯收入5万元,其余农机户每户作业收入2万元,两项合计农机作业纯收入4102万元。三是提高作业质量而增加的收入,补贴机具投入作业后,通过提高作业质量而增加农牧民的收入。
4.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减少了能源消耗并保护了环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购进了一批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大马力轮式拖拉机取代链式拖拉机耕地作业,作业油耗下降20%左右,能源节约效果明显,对环境的污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