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机管理局《关于做好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经销商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三县及市本级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经销商推荐工作已经结束,并报送省里审批。
根据《浙江省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经销商准入资格条件》规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保证长期稳定的开展业务。注册资金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具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具有独立的门市部、仓库、财务室等,营业、仓储面积不低于500m2。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以保证农机产品采购、销售、售后服务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具有一般的检测仪器、仪表和检验、维修、保养农业机械产品的设备,包括通用量检具、拆装工具、仪表和技术资料等。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企业内部的业务人员可适当兼职,但其构成应满足产品质量管理、农机销售、售后服务等职能要求,并应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准入资格条件》还对经销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
我市农机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准入资格条件》,在企业自荐和推荐的基础上,通过审核筛选,确定报送名单。最后由省里审批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