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农民开展水稻生产过程中为农民提供购种、育秧、机械耕田、机插秧、机收等从种到收生产环节耕种服务,有效缓解农民外出务工与农田管理之间的矛盾,彻底解决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提高农业机械的使用效率,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降低农民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近日,根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有关要求,重庆市开县农业局、水务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决定对开展耕种服务的农机专业服务队给予燃油补贴和其他扶持。
一是对耕种服务队的组建给予扶持:耕种服务队组建时,农机部门要优先组织供应耕田机、插秧机等农机具,无偿提供机插秧育秧软盘、对耕种服务队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农业部门及时对接指导,优先提供技术服务,耕种服务添置机具等向银行贷款产生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二是对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合同规范、代耕服务成效显著的耕种服务队,经业主本人书面申请,乡镇(街道)核实,报县财政、农业、农机主管部门现场验收审查,耕种服务面积达300亩以上的农机专业服务队,给予每亩20-30元的燃油、机具维修补贴。
一是对耕种服务队的组建给予扶持:耕种服务队组建时,农机部门要优先组织供应耕田机、插秧机等农机具,无偿提供机插秧育秧软盘、对耕种服务队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农业部门及时对接指导,优先提供技术服务,耕种服务添置机具等向银行贷款产生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二是对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合同规范、代耕服务成效显著的耕种服务队,经业主本人书面申请,乡镇(街道)核实,报县财政、农业、农机主管部门现场验收审查,耕种服务面积达300亩以上的农机专业服务队,给予每亩20-30元的燃油、机具维修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