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农民购买农机具自有资金不足的问题,支持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近日,济宁市农机局与省信用联社济宁办事处联合下发《加强信贷服务支持农民购置农业机械的意见》,推出购机贷款“服务套餐”,为农民购置农业机械提供政策支持。
文件规定,对借款购买农机的农户,贷款进行利率优惠,并安排资金优先予以满足。
农机部门要将报名申请购买农机的农户、资金需求、联系方式等情况及时通报给联社(合行)。
对有资金缺口的农户,要坚持“三优先”,即购置当地制造机具优先;专业合作社成员优先;适宜当地且急需推广的机具优先。“四不贷”,即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贷;有法律纠纷的不贷;不具备按期偿还能力的不贷;达不到信用户标准的不贷。
在落实“区别对待、扶优限劣”的同时,全面满足符合条件农户的资金需求。农机、联社(合行)要联合建立农户购机的“绿色通道”,采取“边报名登记、边评级授信”的方式,确保将服务覆盖农户购机的全过程。
对有意购买农机的农户,及时集中评定核发贷款证;对首次购买农机的农户,可安排人员跟踪开展导购服务;对采取刷卡购买农机的,可适当降低结算手续费。
对农户用于购买农机的贷款,利率水平原则上不得超过6.195‰;授信额度不高于购置农机价款的50%(不含财政补贴部分),对购买纳入目录的当地农机(山拖)的,授信额度可放宽至购置农机价款的60%(不含财政补贴部分);对购置大型农机具的,贷款期限可放宽至3年,并可采取整贷零偿的方式归还贷款,并积极探索用拟购买农机抵押贷款的办法;对经营能力强、信用度高的农户,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联保的方式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