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现代农业,农机先行”氛围,规范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措施,切实落实补贴政策到位,根据上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精神,浙江省松阳县农机部门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目标,用好用足用快中央补贴资金。
一、召开全县农机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的财政等部门人员工作会议,学习惯彻《浙江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具体措施。
二、制作横幅在县城及乡镇主要街道悬挂,充分利用各类传播媒介,全方位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使广大农民了解政策和补贴程序,知晓实施方案和补贴目录,确保补贴政策操作过程透明,并自觉接受农民、企业及社会监督。
三、下乡调研,了解农民对农业机械需求和农机产品供求矛盾,为农民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编写宣传标语和“浙江省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图示”在乡镇村张贴,并发放有关宣传资料。
四、召集辖区内的中央补贴资金指定经销商进行政策及业务知识培训,要求经销商务必按扣除中央补贴额后的金额收取机具价款,确保农民受益,保证补贴产品质量并做好售后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