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家下达给大连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00万元,加上大连市财政配套资金,总额达到2500万元。在扩大补贴范围的基础上,一要提高补贴标准,实施累加补贴。对列入补贴机具目录范围内大连市重点推广的水稻插秧机、水稻(玉米)联合收获机等农业机械实施20%累加补贴。单台补贴率最高不超过购机价格的50%。二要扶持农机服务组织。对示范作用较大、服务效果明显的农机化服务组织给予补贴。除给予农机购置补贴外,视其示范作用和服务效果再给予适当以奖代补。
国家实施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大连市农机化的快速发展,农机化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我们要抓住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这一有利时机,全面推进大连市农业机械化,使大连市农机化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是明确大连市农机化发展重点和区域化布局。在重点发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同时,积极推进林果业、经济作 物、设施农业、旱作节水、畜牧(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机械化和物理农业的发展。今年重点推进水稻育苗、插秧、收获和农田保护性耕作机械化;积极推进大豆、薯类、花生、辣根等经济作物的机械化种植和收获;推进畜牧、渔业、林果业等生产机械化和农产品产后处理机械化发展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推进农机化发展,形成各具特色和区域优势的农机化格局。北三市和金州东部地区以发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为重点,突出发展农田保护性耕作机械和收获机械;南三区以发展蔬菜、水果等高效农机化及设施农业机械化为重点,支持畜牧、渔业、林果业和农产品产后处理机械发展。
二要落实好各项农机补贴政策。按照农业部财政部《2009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快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农机部门每周要上报农机购置补贴进展情况和购机补贴信息,大连市将每季度进行一次补贴款结算,确保9月末前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加强农机补贴政策宣传,坚持公示制度,规范补贴程序,严肃补贴纪律,加强监督管理。要严格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管理,严格按照购机补贴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实行计算机管理,使项目运作达到规范化。同时加强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和售后服务工作。
三要加快农机配套设施建设。目前各区市县普遍存在机耕道、机具厂库棚、农机维修网点等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有的地方出现“有机无处走,机闲无处放、机坏无处修”的现象。为此,我们在大力发展农机化的同时,着力搞好农业机械化配套设施建设,达到延长农机具的使用寿命和作业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