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玉林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了解到,从6月1日至11月30日,该市“农机下乡”计划补贴资金为320万元,预计可拉动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机消费6000多万元。
今年,自治区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农机下乡”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下乡”补贴同属产业补贴政策,旨在鼓励农民购买农业机械发展农业生产,拉动农村消费,推动农机工业发展。
玉林市“农机下乡”补贴政策的补贴对象:户籍在玉林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居民(含农垦系统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补贴标准按机具销售价的5%补贴,同种机具实行定额补贴,最高一台机子可获补贴2000元。列入《2009年广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水稻收割机、手扶拖拉机和耕整机,在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累加补贴。
“农机下乡”补贴的另一特点是补贴产品为自治区范围内农机企业生产的耕整机、水稻收割机、手扶拖拉机、小型多功能拖拉机、小型方向盘拖拉机,产品涉及自治区境内88家农业机械生产企业。
农机补贴方式:农村居民按照《2009年广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确定的补贴产品范围,自主购买机具,然后持有关材料到玉林市农机化管理局技术推广科办理补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