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购机补贴工作的宣传。采取电视、报刊、网络、资料、墙报、标语、现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二是严格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按照省农机局制定的统一程序进行规范操作,做到政策透明,阳光操作。
三是加强农机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严禁农机部门的在职干部、职工以任何方式参与补贴产品的经营经销活动,严禁实施购机补贴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收取购机农民、补贴机具经销商不合理费用,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四是严肃纪律,实行“八不准”:不准抬高价格;不准搭车收费;不准发票打白条;不准与经销商合伙套购;不准违反程序;不准跨区域实施;不准挪用、占用、套用、贪污补贴资金;不准接受经销商任何赞助费用。
五是严格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做到使用公开,专款专用,接受监督。
六是加强补贴机具的监督管理。对所有享受补贴购置的农业机械,建立购机补贴档案,实行“一机一号一牌”管理。采用电话抽查、购机户家中实地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管,坚决杜绝倒买倒卖补贴机具事件的发生。
七是加强补贴机具供货经销商的管理,督促经销商认真做好补贴机具的销售、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
八是严肃责任追究和处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在购机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不按规定实施程序操作,发生违规违纪等问题的区县,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纠正问题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而发生重大问题的区县和个人,除全市通报以外,将建议当地党委、政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恶意扰乱购机补贴工作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将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告曝光,并上报省农机局按有关规定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