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农牧业局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监察员制度。监察员的主要职责就是卡住供货关口、签订协议关口以及了解和掌握补贴产品市场价格。
一是农机主管部门与农牧民签订协议时,必须邀请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二是监察员要随时到经销企业和购机农牧民群众中调查了解和掌握农机产品的市场价格,并在补贴产品供货时进行现场比对;
三是供货企业供货时必须通知补贴对象所在旗县区农机主管部门派监察员到场进行监察,做好登记发动机号、车架号、喷涂标记三件事。为了节约成本,监察员实行就近到位制,本地区供货时,由本地区监察员到场监察,跨地区供货时,由补贴对象所在旗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聘请供货企业当地监察员到场监察。监察记录单由补贴对象、供货企业、监察员共同签字后交回补贴对象所在旗县区农机主管部门存档。对监察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监察不到位、履行职责不严肃的监察员,视出现问题的严重程度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