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吉林省舒兰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2900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2500万元,省级补贴资金400万元。通过各项补贴资金,拉动农民自筹资金10970万元,购置各类机械6429台(套),其中大型拖拉机452台,多功能整地机444台,水稻收割机143台,玉米收获机47台,插秧机156台,玉米脱粒机202台,手扶拖拉机4876台。购机总数6429人,受益人数5680户。目前各项工作全部结束,打印补贴协议6429份。
一、主要做法
第一,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合理运作。为把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一是根据吉农机字[2010]140号、141号、142号文件精神,结合舒兰市的实际,制定了《2010年舒兰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二是成立了由副市长王劲松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农机总站申报审核、验收办证、资金结算、监察督导组。三是多次召开农机购置补贴专项会议,全面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四是利用广播、电视、农机化信息网、印发农机购置补贴指南等,在新闻媒体上,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让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阳光操作。申报审核组负责政策咨询、发放表格;审核乡(镇)农机站上报的申请材料;验证购机者身份并进行公示;登记录入农机购置补贴审批表,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协议书;介绍补贴产品经销商,供购机者自主选择。
第三,确定方法步骤,规范程序,按流程进行。一是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向户籍所在乡(镇)农机站提交书面申请,并承诺所购置的机具是自己购买使用,不倒卖外流,同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审批表一式三份。二是乡(镇)农机站站长在乡(镇)农机站意见栏,签字盖章。三是各乡(镇)农机站站长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在确定补贴对象上严格把关,具备申报条件,且所需材料齐备,经乡(镇)、村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到市农机总站办理申报手续。并负责做好拖拉机、自走式收获机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的培训考证。四是对各乡(镇)上报的购机者身份,购机数量,补贴产品等按照补贴规定进一步审核确认,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机总站领导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第四,加强检查监督,强化保障措施,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为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真正做到万无一间失、井然有序,让政府放心、农民满意、经销商拥护。一是制定了保障措施,在实施过程中,绝不能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丝毫麻痹,绝不能在操作上有丝毫疏漏,绝不能在政策落实中有丝毫走样,同时设立了举报电话。二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明确分工,各个环节专人负责,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不参与倒车、不给倒机者提供平台、不给亲属走后门、不指定经销商、不指定产品、不收取任何好处费。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在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维护了购机者的根本利益,制止了倒卖机具现象发生。
二是农机装备水平得到提升,农机装备结构得到优化。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中,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运行的原则。重点选购具有国内、国际先进水平,适用当地农业生产,满足农艺要求的机具。使全市农机装备水平得到提升,农机装备结构得到优化。
三是推进了区域连片作业,促进了农机合作社发展。由于大型机组的引进,农机大户为了增加作业量,降低作业成本,开始向着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区域连片作业努力。在指导示范区建设过程中,连同建立和完善农机合作社一起抓,使许多农机大户,联合当地养机户组建农机合作社。实行统一调度机械,统一作业时间,统一作业顺序,统一质量标准,统一优惠价格,提高了作业效率,保证了作业质量。
四是农机新技术得到进一步推广,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供了保证。在农民购买机具的同时,引导农民使用先进农机新技术,今年购置的机具全部投入农机化生产作业中,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供了有效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