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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
2011-05-10   来源:中国农机推广网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方面,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今年全国补贴资金量继续增加,我省第一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5.3亿元,比去年第一批增加8千万元,省财政安排补贴资金1千万元,全年资金总量预计将超过7亿元。

  随着购机补贴政策的深入实施,政策影响力越来越大,作用范围越来越广,惠泽千家万户,也成为广大农民关注的焦点。在2011年各地实施补贴政策之际,我们在此对历年政策效果进行回顾,对今年政策进行解读,希望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此项政策,继续加强政策监督,确保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实下去,政策实惠完全到达农民手中。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安徽省财政厅

  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问答

  1、我省2011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是多少?

  答:我省2011第一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3亿元,比上年增加8000万元。

  2、哪些地方的农民可以申请购机补贴?

  答:我省范围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均可以申请购机补贴。

  3、是不是任何农户购买农业机械都有补贴?

  答:不是的。因为补贴资金有限,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前还不是普惠制,不是所有想购买农机具的农民都能享受到补贴。

  4、是不是购买什么样的农业机械都有补贴?

  答:不是的。符合申请条件的购机户,向户口所在地县级农机部门提交申请并通过抽签等方式取得补贴指标后,购买补贴目录内的农业机械才能享受到补贴。

  5、购买哪些机具能享受补贴?

  答:今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和设施农业设备等11大类33个小类95个品目机具,较上年增加了抗旱、粮食生产等亟需的6小类19个品目,详见《安徽省2011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

  6、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按照农业部、财政部规定,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我省实行统一补贴标准。补贴额度按不超过机具在我省市场平均价格30%测算,一般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粮食色选机补贴额不超过4万元,详见《安徽省2011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

  省财政对我省重点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进行累加补贴,旋耕施肥播种机、深松机总补贴测算率为50%,其中:中央资金补贴30%,省累加资金补贴20%;水稻插秧机、育秧机组总补贴率为40%,其中:中央资金补贴率为30%,省累加资金补贴率为10%。由于省级叠加资金有限,所以在享受叠加补贴时,按照先买先补,补完为止。

  7、能否通过经销商获取购机补贴指标?

  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由县级农机化部门负责办理,农机经销商无权办理(或代办),也无法保证购机农户获取购机补贴指标。

  8、购机者申请农机购置补贴是否有台数限制?

  答:对于农民(包括合作组织、大户),申请购买补贴机具的数量,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自主确定,并在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方案中明示。

  9、哪些农户可以优先获得补贴资格?在补贴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如何确定补贴对象,如何保证公正、公平、公开?

  答:农业部、财政部《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规定:对报废更新农业机械,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获得补贴。

  在补贴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申请购机补贴农民(包括合作组织、大户),均要在当地纪委、监察、新闻媒体等有关单位的监督下,通过公开抽签或摇号来确定补贴对象,要保证每个申请购机的农民机会均等,对中签的购机农民要及时进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不允许更改,放弃购买的资金要与下一批补贴资金合并后重新抽签确定补贴对象。整个确定补贴对象过程必须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由于资金不足未能享受购机补贴的申请农民,要进行政策宣传,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10、到哪里去购买?能否跨县购买农机?

  答:补贴机具经销商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由省农机局统一公布,由农民自主选择。农民可以在省域内跨县自主购买补贴机具。

  11、销售补贴产品的经销商有何条件要求?

  答: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是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经销农机产品的营业执照,具备一定的人员、场地和技术服务能力等条件。

  农机管理部门(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及其个人,不允许直接或通过成立公司等方式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销售。一经发现,对其销售的补贴产品不予结算,要求生产企业取消其经销资格。

  12、购买补贴农机具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是自主谈价。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不再确定补贴机具最高限价,价格由市场机制形成,农民应与经销商充分谈价议价。

  二是差价购机。农民购机时支付机具销售价格扣除补贴额后的差价款。

  三是及时索要正规购机发票。发票上要注明购机者姓名、所购机具生产厂家及型号、出厂编号(动力机械还要注明发动机编号)、实际销售价格、补贴金额、购机日期等。要保存好购机发票的原件,作为享受“三包”服务的凭证,同时发票副联或复印件应交给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存档。

  四是购机后要及时告知县农机化主管部门核实登记机具。实施牌证管理的机具还需及时办理牌证。

  实施八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成效显着

  自2004年农机购置补贴成为中央强农惠农政策重要内容以来,这项政策在安徽实施已经进入第8个年头。过去的7年中,中央和省财政投入补贴资金规模逐年大幅提升,由2001年的174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6.6亿元,全省共落实补贴资金16.5亿元,其中中央购机补贴资金15.9亿元。补贴各类农机具29.7万余台,27.3万余户农民受益,拉动社会投资63.8亿余元,推动了全省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

  7年间,全省农机装备结构明显改善。 2010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5411万千瓦,较2004年增长43%,居全国第4位。通过对重点机具实行补贴资金倾斜和叠加补贴等措施,促进了大中型机械、复式作业机械等先进适用农机具的推广和应用,促使农业机械由小型、单一功能、技术含量低向多功能、先进适用发展。 2006年-2010年共补贴大中型拖拉机28769台、联合收割机24091台、水稻插秧机9116台,保有量分别达到12.5万台、10.2万台和1.13万台,比2005年底分别增长19%、108%和1808%。玉米收割机、油菜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等关键作业环节农机具都取得了持续增长,田间管理、农产品初加工和设施农业等机具增长幅度较快,新技术和新机具得到进一步推广和应用。

  农机化作业水平稳步提升。2010年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8%,较2004年增长18个百分点。特别是一些先进适用农机具广泛应用,使得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较快。 2010年,全省水稻机械化栽植率达到13.4%、玉米机收率达到29.9%,比2009年分别增长4.6和16.6个百分点。

  农业生产保障能力有所增强。补贴政策拉动机械尤其是大中型机械数量的增加,提高了农业生产应对灾害性天气的能力。特别是去年小麦收获期延迟、遭遇降水天气的严峻形势,全省农机部门积极实施“南机北援”,开展对口支援,组织收割机开展小麦抢收,共投入联合收割机9.1万台,通过科学调度机械,全力抢收,仅用5天时间,就全面完成3400万亩的小麦抢收任务,实现了颗粒归仓的目标。

  农业规模经营条件逐步成熟。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扶持引导下,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快速发展,到2010年底,全省农机合作社达877个。农民传统的经营观念得到改变,跨区作业迅速发展,农机服务向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迈进。同时,各地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为抓手,全面推动了农机销售维修、培训教育、示范推广、安全监理、质量鉴定等各项农机化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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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补贴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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