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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
2011-05-18   来源: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日前,陕西省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自3月20日启动以来,总体上操作规范、进展快、效果好。截至5月11日,全省已实施中央补贴资金4.3亿元,占中央下达4.5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95.6%。但在一些地方仍出现有搭车收费、企业代替农民集中申请、超控制指标操作、档案资料不健全、验货不到位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监管,严肃纪律,严格程序,确保购机补贴政策落实政府放心、农民和企业“双满意”, 通知要求:

  一、严格程序。各地要进一步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程序,坚决按照补贴流程办理,不得随意简化程序,严禁提前和超控制指标操作,严禁企业代替农民办理补贴申请。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供货企业不得向农民传递不实信息,误导农民购机,损害农民利益。

  二、加强验货。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供货验收制度》要求,切实执行验货制度,验货员要切实负责,严格把关,现场核实查验购机信息的真实性,并协助购机者做好补贴机具的提货验货。市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抽查,共同把好验货关。

  三、加强档案管理。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建立完善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确保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

  四、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要在全面督查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单位领导要切实负责,对设施农业卷帘机、太阳能杀虫灯、节水灌溉设备要进行逐台验收、登记造册。同时,要加强小型植保机械的抽查监督工作,陕南还要加强粮食清选机、脱粒机的抽验和核查。

  五、落实问责处罚制度。对于违反购机补贴政策规定和工作纪律的生产(经销)企业、农机主管部门,必须严肃查处,落实相应的处罚措施。农机部门违规违纪的,经查证落实,停止该县(区)补贴业务和安排相关项目。生产(经销) 企业违规违纪的,停止其在陕的2011年农机补贴业务,并取消其补贴资格;属全国通用类产品的企业,报农业部撤销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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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补贴 监管 进一步 加强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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