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绍兴市农机站出台了《2011年绍兴市本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做出了进一步规范,《细则》与2010年市本级购机补贴实施的有关文件相比,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各方职责。《细则》明确了农机部门、乡镇(街道)、经销商等各方所需承担的职责:详细阐述了农机部门在购机补贴实施中必须发挥的主要作用,总结了乡镇部门应实施的八项主要工作,规定了农机经销商在购机、上牌、结算等方面需承担的责任。
二是进一步详解了购机程序。《细则》对购机户申请、乡镇初审、市级申请及审核、公示确认、购机、喷码、上牌发证、核实与结算等程序作出了详细说明,提高了购机户对购机补贴实施政策的把握和申请、结算购机补贴的办事效率。
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材料要求。《细则》对购机补贴申请、结报、归档等材料作了细致的要求,购机户、经销商等所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材料数量等信息一目了然,避免了购机户、经销商办事时跑回头路,减轻了办事成本。
四是进一步加强了监督力度。《细则》贯彻了《绍兴市农业局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对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监管内容作了详细补充,夯实了规范农机购置补贴的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