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落实国家农机补贴政策,确保农民得实惠,重庆市巫山县农机局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事前有预防。组织经销商从业人员和农机补贴资金监管人员认真学习渝财农[2011]119号文件,明确责任,严格工作纪律。同时,用身边的人和事开展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让从业人员人人绷紧“农机补贴是高压线”这根弦。在指定地方,经销商对所经营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主要配置和农机补贴标准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事中审查严格。做到农机补贴产品购置审批程序和农机补贴产品购置农户电话抽查“双不漏”,实行对购置农机补贴产品需要审批手续的漏掉一环节不通过,对购置农机补贴产品的农户的电话抽查率为100%,漏掉一名,审批上报不过关;对购置农机补贴产品的实行“四公示”:对购置农机补贴产品的用户的基本情况、农机补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主要配置和农机补贴标准及举报电话在农机局设置的公开公示栏、经销商设置的公开公示栏、县政府信息网、乡镇人员集中的场所四个地方定期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事后核查到位。凡是须办理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补贴产品的,用户凭农机监理所入户手续才能审批农机补贴资金;县财政局、农机局定期对农机补贴产品入户实地核查,做到购置1万元以上农机补贴产品的核查率达到100%,购置1万元以下农机补贴产品的核查率不低于30%。
近五年来,通过实行农机补贴全过程监督,900多万元农机补贴资金无违规现象发生,达到了企业得效益、农民得实惠、国家政策得到很好落实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