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央财政和天津市财政下达宁河县政府补贴资金为8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为500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为300万元。
为全面做好今年农机具政府补贴工作,宁河县农机局在继续坚持实行补贴目录制、补贴对象公式制、资金集中支付制、补贴执行过程监督制及补贴效果考核制的同时,组织农机具补贴经销单位和农机专业人员深入农村,进行补贴政策宣传和走访调研,了解农民购机需求,将各种信息及时反馈上级补贴主管部门,并积极协调农机生产企业补贴经销商做好机具供货,用户技术培训及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确保补贴机具及时到位,使购机农民及时投入农业生产。
今年宁河县共签订购机协议1085份,协议补贴资金1019.4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协议补贴资金640.272万元,天津市财政协议补贴资金379.148万元,直接带动农民投入资金1873万元。利用中央和市财政资金的补贴共购置各类农业机械2676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73台,水稻插秧机37台,自走式玉米收获机10台,小麦联合收割机2台,水稻收割机20台,水产养殖机械1016台,排灌机械493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