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财政厅、农机局下拨长丰县2012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60万元,较2011年第一批590万元资金增加170万元。
2011年,长丰县农机局严格执行购机补贴“三个严禁”、“五项制度”、“八个不得”规定,切实加强补贴机具市场监管,在宣传、受理、登记、补贴对象确认、机具验收、核查、档案管理等关节环节严格操作。共落实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80万元,省级累加补贴资金10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770台套,受益农户(合作组织)达860余户,优化了全县农机装备结构,提升了全县农机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