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和财政厅《关于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精神,桐庐县农机部门坚持“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分级扶持、包干使用”和“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原则,在补贴资金使用上做到“三个优先”:优先保证用于粮食生产机械;优先保证用于“两区”内生产机械;优先保证农机服务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用于开展村统一服务的机械。对近年来已享受购机补贴政策且满足农业生产需求农户的购机申请进行适度控制。
近日,从桐庐县农机部门获悉,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国补资金和市补资金的补贴使用均超过额度的70%。种植施肥机械和收获机械资金占用了68.6万元,占全部资金使用量的66.5%。
截至目前,桐庐县共受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民和合作组织申请61户,审核同意核发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97份,补贴购置机具109台套,总补贴额 170.51万元,其中国补资金103.17万元,省补资金12.6万元,市补资金35.84万元,县补资金18.9万元。补贴机具分布在9个大类,33个分档,58个型号。县国补资金额度为140万元,目前受理申请103.17万元,占全年资金额度的73.7%。市补资金50万元,目前受理申请35.84万元,占全年资金额度的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