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农机系统为切实抓好农机购置补贴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大力弘扬新疆精神、践行新疆效率、提升新疆能力,在认真总结经验、把握规律特点的基础上,采取顶层设计、系统构建、规范管理、整体推进,在各级农机和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农机购置补贴民生工程实施进度快、措施实、效果好。据统计,截至6月15日,全区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第一批7亿元)实施了80.7%,同比提高了15.4%,购置机具5.6万台,带动地方投入1864万元,受益户达4.2万户。
实际工作中,努力在“新”和“实”字上做文章,真正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新”即创新工作机制,在县市党政领导任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购机农民身份确认的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好乡、村两级组织的作用,把服务凝聚群众的手段更多地交给乡镇党委、政府;创新补贴资金结算方式,在伊犁州、塔城地区、喀什地区、阿克苏进行结算层级下放试点,在新源县、裕民县、疏附县、温宿县推行全价购机、直补到户试点。
“实”即因地制宜编制自治区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有保有控,在巩固提高粮、棉配套机械补贴的同时,重点加大设施农业、畜牧、林果、特色农业机械的补贴,棉花收获机单机补贴最高30万元;科学制定补贴标准,动态管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严格按照农业部要求,对列入国家或自治区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凡取得自治区农机推广许可证的并在补贴种类范围内的产品均给予补贴,对同型号、同规格、同配置机具执行同一补贴额。启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的动态管理,对6000多个产品进行分档,分批次导入系统,确保基层农机管理部门如期开展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自治区陆续派出四个工作组深入阿勒泰、伊犁、喀什、和田等地,走基层、听汇报、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进行实地检查与督导,通过自查、抽查和入户查看等方式,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