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分配台前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40万元,按照省市要求,台前县成立了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农机补贴监督检查方案”及“受理申请、审核确认、购机核查”等八项工作制度,县农机局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落实补贴工作。
当申请购机户多于补贴对象时,在县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监督下,通过抽签确定补贴对象,确定的补贴对象,全部公示到村,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补贴对象,并按程序购置补贴机械。
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补贴拖拉机15台,联合收割机17台,挖掘机1台,播种机、喷雾机、浇灌机械、养殖机械、耕整地机械等其他机械共332台套,已补贴资金161.3万元,占上半年补贴资金的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