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福建省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惠民政策中,制定并推出了10项惠民和便民措施。福建省漳州市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认真领会并在农机补贴实施工作中贯彻执行,深受广大农户的欢迎,有力地促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
允许农户在获得购机补贴指标后,在福建省域内自主选择经销商购机是十项便民惠民措施之一。漳州市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利用网络、广播、购机补贴明白纸等大力宣传,让购买补贴农机具的农户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能够选择到最优惠价格、适用的农机具。
2012年,福建省漳州市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4764.2万元,与去年同期1585万元相比增加200%。为了扶持漳州市农业重点产业水果、蔬菜、茶叶及水稻等机械化的发展,划出1550万元的中央补贴资金用于平和、诏安、南靖和龙海等示范县(市)农户对相应机械的补贴;此外,第一批中央补贴资金还包含2000亩钢构大棚949.2万元专项资金。截至8月20日,漳州市共使用中央补贴资金3132万元,完成第一批补贴指标62%。其中畜牧水产养殖机械1021万元,占29.8%,排灌机械888万元,占26%,设施农业设备388万元,占11.3%,体现了漳州农业正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