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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检察机关剑指涉农惠民领域腐败
2012-12-13   来源:山西新闻网   

  让涉农“蛀虫”无处遁形

  有这样一些“蛀虫”,当中央大量投入“三农”资金时,他们便将触角伸向了涉农惠民领域,用手中的权力无耻地损害着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从今年1月开始,全省检察机关反腐利剑直指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让这些侵蚀农民群众利益的“蛀虫”无处遁形。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在检察机关的如虹剑气中,一批贪官应声落马:原古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巨保受贿200余万元,原孝义市水利局局长韩锡涌等贪污公款271.6万元,原兴县水利局长、天古崖水库加固工程项目部主任李迎兵等贪污公款76万元,原文水县凤城镇武午村村委主任张继斌挪用土地补偿款97万元,原永济市农机局局长李文兴受贿20万元。经过查处这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涉农惠民案件,全省检察机关累计为国家和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067万余元,有效保障了国家涉农惠民政策的落实和资金安全,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水利局长盯上专项资金

  一封举报信将原兴县水利局长、天古崖水库加固工程项目部主任李迎兵,推到了检察机关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的风口浪尖上。“案件成不成,初查一半功”。岚县检察院接到吕梁市检察院的任务后,没有急于立案,而是对李迎兵及其关系密切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秘密初查,从中发现李迎兵的司机的银行账户有大额资金进出,而这一现象与其司机的身份及其家庭财产状况极为不符。

  于是,检察干警以李迎兵的司机为突破口,先不与其进行正面交锋,而是用法律政策进行教育以打消其顾虑,再适时出示初查过程中已经掌握的证据。经过简短的交锋,李迎兵的司机便交代了全部的犯罪事实:在李迎兵的指使下,司机虚打工程款领条从临时工程款中贪污60万元,之后将这笔钱存入个人账户。

  司机被突破后,检察干警立即传讯了李迎兵。面对干警的讯问,李迎兵自以为自己资格老、关系多,只要不开口谁也拿他没办法。岚县检察院检察长刘国钢出面与其交手,用如铁的证据打消了李迎兵的幻想。面对强大攻势,李迎兵主动交代了其除指使司机贪污60万元外,自己还直接贪污16万元的犯罪事实。

  为深入研究和掌握涉农领域贪污贿赂犯罪的发案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省检察院反贪局曾对2008年至2010年我省检察机关查办涉农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情况进行了梳理。“贪污犯罪多发生在一些国家直接面向农民的政策性投资项目上,那些掌握项目资金的当权者,利用虚报冒领、暗中吃差价、直接侵吞或虚列工程项目、加大工程造价等手段套取国家涉农资金。李迎兵等贪污案就是一个典型。”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梁晓旭告诉记者。

  农机领域敲响反腐警钟

  今年6月,当听说检察机关要在长治市展开查办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项目专项行动时,一些农机干部吓得出了一身冷汗。“看着别人在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上做手脚,让我们着实眼馋得很,正想‘取经’呢。幸亏检察院出手及时,要不我们也跟着栽进去了。”一名农机干部心有余悸地说。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长治市一些县区的农机干部打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的主意已有些时日,作案手段多为县农机局领导与合作社负责人上下勾结,采取虚报深松土地面积的手段套取每亩30元的补贴款后私分;涉案资金走向多为从各县区财政局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转入农机合作社负责人的“一卡通”账户,再由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将虚报的补贴款提出后与农机局领导私分。

  今年6月14日,因实在不能忍受乡农机管理员宋某侵蚀农机补贴的行为,潞城市合室乡村民张某等人集结准备进京上访。原来,该乡政府农机管理员宋某,利用职务之便,在2009年协助该乡农机大户张某等人申报成立潞城市金麦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用张某的身份证办理了银行卡并扣留下来,利用该银行卡多次截留近年来上级政府拨付给该合作社的专项补贴和上级奖励给该合作社的表彰奖金达13万余元。对此,张某等人十分气愤。

  潞城市检察院反贪干警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召集张某等人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细致耐心进行开导。检察机关采取果断措施,对宋某进行立案侦查。当得知宋某已被立案侦查后,张某喜极而泣,当场表示不上访,并积极协助政府做好农机服务工作。

  “在农机松深领域发生的贪污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我们在查办的基础上已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希望能堵塞漏洞,警钟长鸣。”长治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注重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积极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健全完善涉农惠民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促进农村反腐倡廉建设。如黎城县检察院在对近5年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分析的基础上,向县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强农村财务监管的四条建议》,被县政府转发相关职能部门执行。

  “灭虫行动”的反思与对策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到今年10月,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案件410件637人,立查件数和人数分别占立查总数的51%和55%,与去年同期立查此类案件相比分别大幅上升177%和261%。其中,立查贪污案件312件510人,贿赂案件68件83人,10万元以上重大案件108件,初步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腐败案件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

  “以上只是阶段性成果,回头看这一年来的专项行动,还存在一些问题。”省检察院反贪局的领导对以往工作进行了反思。

  首先,涉农案件线索发现难和取证难问题突出。从全省查办情况来看,农民群众怕打击报复、不懂哪些行为是违法违纪,对一些职务犯罪仍然缺乏举报意识。加上有些发案单位或当地政府以内部处理代替法律追究,致使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获取困难。同时,由于受农村账目设置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增加了查办案件的难度,办案费时费力,证据难以固定,导致调查的多,成案的少。

  其次,涉农配合机制还不完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工作机制在落实过程中,仍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主要表现在信息沟通不及时、不完整,不能实现实时动态监管,往往展开调查时已错过最佳立案时机。

  最后,侦查模式还有待进一步转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在查办案件时,仍然没有充分发挥侦查设备的作用,同时部分干警对查办涉农案件重要意义认识不够,缺乏查办此类案件的能力和方法,侦查模式和侦查方式需进一步转变。

  那么,面对问题该如何应对呢?反贪局领导给出了如下答案。

  积极完善查办涉农惠民职务犯罪配合机制。省检察院反贪局将积极协调省直涉农部门适时召开查办涉农职务犯罪联席工作会议,并建立健全联席工作会议机制,确定联络员,充分发挥各涉农相关单位在查办涉农腐败工作中的作用。

  扎实推进侦查信息化平台建设。侦查信息化建设是破解当前职务犯罪发现难、查处难和突破难,应对新刑诉法实施的主要抓手。省检察院计划明年上半年召开全省侦查信息化建设推进会,扎实推进侦查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引领侦查的作用。

  进一步强化涉农政策法律宣传,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全省检察机关要积极“送法下乡”,面向农村开办“检察官讲坛”,提升涉农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守法意识和基层群众的法律观念、维权意识,提高群众检举、揭发潜在的职务犯罪线索的积极性,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并有针对性的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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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领域 腐败 涉农 机关 检察 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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