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我省全面推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农机购机补贴新机制。
据了解,今年,中央安排我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亿元,同时省财政安排700万元,将对农牧民、农牧场(林场)职工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的13大类农机具继续实行补贴政策。具体补贴标准为:单机补贴金额不超过省内近三年市场平均价格的30%,限额5万元;对挤奶机、大型拖拉机等机械单机补贴提高到12―25万元;对免耕播种机、深松机、马铃薯种植收获机等可累加省级资金20%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50%。
全价购机是指购机补贴对象在购置农业机械时按全价购置农业机械;县级结算是将补贴资金全部下达到县一级财政部门,由县财政或乡镇财政所和农牧部门进行核实结算;直补到卡是补贴资金通过县级财政直接拨付到各乡(镇)后,以“一卡通”的方式兑付到户。通过严格规范购机申报、全价购机、申请补贴、核实公示、资金兑付等流程,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同时,最大限度保护购机者利益,同时拉近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距离,减轻农机企业垫资压力,为农机具降价创造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