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
答: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是社会监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前提条件,也是对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的考验。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要求,各地要及时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等内容,向社会公开。至少每半月应公布一次各县(市、区)补贴资金使用进度等信息。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县级人民政府网站或在农业(农机)部门网站(页)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享受补贴的农
户信息包括:姓名,所在乡、村、组,所购机具型号、单价、数量、产销企业、补贴额等;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包括:补贴机具种类,数量,受益农户数,补贴资金(含中央、省财政和地方财政)使用情况。要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
记者:近年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不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2013年在这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答:近年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在不断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操作运行机制的同时,逐年强化了监督管理措施,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2013年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继续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具体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监督检查责任。省辖市农机管理部门要制订监管督察方案,年度内集中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范围覆盖到所辖县级行政区域,并根据农机产品补贴额大小确定入户抽查比例。加强对县级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县级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要不定期地组织明查暗访,深入了解基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曝光,及时处理,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对问题较大的县、市,省农机局要在全省农机、财政系统进行通报,并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有组织有预谋倒卖补贴机具、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要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制,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二是加大财政部门监管力度。各级特别是基层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1〕17号)要求,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和补贴种类及补贴产品经销商确定、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上报省级财政部门、农机管理部门。
三是进一步加大绩效考评力度,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作用。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农机局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并逐级做好延伸绩效管理。
四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对于农民投诉多、服务不到位、产品质量差的产销企业,以及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产销企业、国家公职人员和农民,一经查实,严厉惩处。
记者: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和布局方面有什么举措?
答: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和布局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今年我们将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推动。一是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合理确定各地补贴资金规模,因地制宜确定补贴机具品目范围,科学分档测算补贴额。二是鼓励各地根据资金总量,突出补贴重点,选择部分农业生产急需的薄弱环节机具品目在一定区域内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积极引导农民购置高性能、大马力、复式作业农业机械,推动农机技术升级。四是继续开展报废更新补贴试点,促进老旧机具报废,优化装备结构。
记者:随着农业机械拥有量的迅速增长,农机安全生产要求越来越高,2013年,在这方面有什么新要求?
答:河南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方案中明确了“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记”。通过补贴政策落实,促进机具牌证管理规范化,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
记者:2013年如何强化对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的监管?
答: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是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要参与者。其经营行为是否诚信守法,直接关系到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近年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始终高度重视农机产销企业管理问题,严格执行农业部印发的《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要求,逐年强化了对农机产销企业的监管力度。2013年,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按照农业部规定,重点打击违法违规操作行为,实行黑名单制,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其补贴产品补贴资格,非法侵占补贴资金应足额退回财政部门;对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生产或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协调司法机关处理,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