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河南省农机局、财政厅关于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2013-05-09   来源:河南省农机局    

  记者:2013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是哪些?

  答:根据农业部确定的农机购置补贴范围,2013年我省选择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8个小类104个品目机具列入年度补贴范围。这些机具基本涵盖了我省当前农业生产所需机械。

  记者:2013年我省各地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如何确定?

  答:在省定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各地根据资金额度、实际需求和农机化发展重点,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先满足补贴对象对玉米收获机、水稻插秧机、保护性耕作机械、深耕整地机械、花生收获机械和粮油烘干设备的申购需求。对水稻种植区补贴对象购置水稻插秧机尽可能应补尽补,对非水稻种植区补贴对象购置半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根据补贴资金量合理控制。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作为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获机割台分别补贴。玉米籽粒联合收割机不列入补贴范围。

  手扶拖拉机、微耕机仅限在丘陵山区县补贴,其他地区发展设施农业所需的微耕机也可列入补贴范围。

  记者:2013年补贴标准方面有变化吗?

  答:今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按照农业部统一确定的标准执行;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省农机局确定。省农机局按程序向社会公布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各地要组织开展补贴产品市场销售情况调查摸底,动态跟踪市场变化情况,从质量、使用、服务等方面加强监管。对同一档次内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的,要及时报省农机局调整此档机具补贴额,并按调整后的补贴额结算。

  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30万元。

  记者:在补贴对象和经销商的确定方面2013年有哪些变化?

  答: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林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资金额度超过控制额度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要优先补贴。对每户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及每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农机具的台(套)数或享受补贴资金总额应设置上限,具体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资质条件、确定程序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和有关规定执行。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并向省农机局备案,省农机局汇总后向社会公布。

  记者:2013年农民购机申请、购机程序有哪些变化?

  答:在购机申请环节:2013年农民购机申请与往年一致,即农民(个人持身份证和村委会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持工商部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自愿向乡级农机管理机构或直接向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领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具体是到乡级农机管理机构还是直接向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领取申请表,请留意县级规定。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对购机申请进行审核,在购

  机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确认其购机补贴资格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和县级财政部门发给购机者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在购机环节:郑州市、开封市、新乡市、焦作市、三门峡市、济源市的农民持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到供货单位(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或其指定的经销商)全价购机。其他地方仍差价购机。

  记者: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如何进行?

  答:今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在试点区、非试点区分别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

  试点省辖市实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折)”的结算方式。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在农民申请办理购机后20个工作日内,分期分批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县级财政部门对农机管理部门提供的审核意见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县级承办金融机构,同时将农机补贴核实结果表分别抄送县级承办金融机构及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会同承办金融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存入购机农民的补贴存款卡(折)。

  非试点省辖市实行“差价购机、县级结算、兑付到企业”的结算方式。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在农民申请办理购机补贴后20个工作日内,分期分批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县级财政部门对农机管理部门提供的审核意见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及时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生产企业账户。

  无论哪种结算方式,县级应于11月10日前完成当年的补贴资金结算工作。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71316-1.html

标签:农机 补贴 有关 情况 记者 财政厅 关于 河南省

上一篇:农机购置补贴开始摇号 145位农民获此优待
下一篇:海南省2013年农民购买农机补贴资金直接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