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对购买农机有优惠政策,大连市农村购买者享受购置补贴。由于购买农机有购置补贴,就有人盯住这事了。
普兰店人宋某某是一家农用机械公司的销售人员。2011年4月,普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站长滕某介绍,黑龙江二手农机经销商瞿某某到宋某某所在的农机公司买农机,宋与瞿某某为了弄钱开始共谋,农机购置补贴必须是本市农村人才享受,于是二人借用大连农村的居民身份证冒名顶替买水稻插秧机,弄到购置补贴款后再把机器销到黑龙江。
两人伪造了审批所需要的人与农机的合影照,机器喷码等,再用本地农村人的身份,编造出虚假的农机购置补贴申请。上面一审,当时也没看出破绽,两种型号40台水稻插秧机的大连市级农机补贴款共计171600元就弄到手了。两人分赃。
钱来的如此容易,再干。
2011年4月至去年1月,宋某某与东港市农机推广站副站长孙某以及亿丰农机公司的老板张某合谋,再干一把,手法还是一样。成功套取18台水稻插秧机的补贴款93600元,一块作案,宋得了那么多钱,另外两人却啥也没得。
宋某某干这事上了瘾,他的两个女邻居也帮着忙乎,一女子帮着在农村地区收集居民身份证19张,用这些农民身份证,套取36台水稻插秧机的补贴款169000元;另一女帮着收集8张农村居民身份证,帮宋某某套取16台插秧机补贴款70200元。宋某某挺抠门,给其中一女子300元,另一人啥也没得。
2011年7、8月间,普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站长滕某、普市农机管理总站管理科长王某也起了贪心,有着检查权和监督权的两位实权人物,为宋某某干套取农机购置补贴款的事睁只眼闭只眼。宋某某心知肚明,分给滕某、王某各1万元,另外,为行事方便,还给普市农机管理总站站长周某2万元。
这事还是发作了,瞿某某投案自首,以后宋某某等人到案,宋到案后除了套取农机补贴款这事外,还交代了行贿的事。带点搞笑意思的是,两位帮着收集身份证的女邻居也到案。
到案后,宋某某上交赃款205200元;瞿某上交赃款4万元。滕某、王某也把受贿的1万元交了。
法院审完,宋某某累计套取大连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款265200元,还向滕某、王某各行贿1万元,向周某行贿2万元。瞿某某参与套取大连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款171600元;孙某、张某参与套取大连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款93600元,不过,这两人也是啥也没得。两位邻居也都是参与者,虽然一个只得了300元一个啥也没得,可犯罪金额分别是169000元、70200元。公务人员身份的滕某、王某分别受贿1万元,受贿2万元的周某被另案处理。
法官断案,宋某某、瞿某某、孙某、张某以及两位村妇骗取了大连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款,构成诈骗罪。宋某某构成行贿罪,滕某、王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构成受贿罪。瞿某某是自首,从轻处罚;宋某某检举他人,有立功表现,从轻处罚。滕某、王某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结果
今年10月17日,普市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宋某某犯诈骗罪,判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犯行贿罪,判刑1年6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4年,处罚金5万元。犯诈骗罪的瞿某某、孙某、张某以及两位村妇都被判处缓刑。滕某、王某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