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受农机购置补贴需要具备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答:按照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要求,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均为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对象。其中,个人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机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经营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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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补贴额是多少?
答: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原则上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我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允许自行提升补贴档次补贴,但允许生产企业自行对其产品降低补贴额挡次投档。补贴标准参照《山东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具体产品补贴额以产品实际归档后确定的补贴为准。对补贴过程中个别补贴比例异常的产品在定额补贴基础上,再按实际售价的30%取整到十位实行比例控制。
3、补贴产品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和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要求,补贴产品须为我省补贴范围内且已经进入我省补贴产品归档的产品。虽列入我省补贴范围,但未在我省完成归档的产品不予补贴。通过我省归档的产品,本年度内有效,其中当年核发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补贴日期自证书核发之日算起。
补贴产品须与归档产品参数配置相符,且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2017年归档进入我省的所有农机产品,如供货时装配国Ⅱ排放标准柴油机的机械均不予补贴。
4、补贴机具的购置是否还有其他限制?
答:2017年,我省进一步放宽市、县(市、区)自主权,对非敞开补贴且补贴额在5000元以下的机械是否补贴,由各市县根据当地实际需求自主确定。进一步加大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力度,省级规定允许农机合作社等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多套补贴额在3万元以上的机械,数量控制在8台(套)内(套为成套设备,不含配套机具),各市根据补贴资金需求状况可降低台(套)数量,但不得突破省级最高限制标准。对3万元以下机具的补贴及单个购机者可享受补贴资金的最高额度,省级不作统一要求,具体控制标准按各市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执行。对购买3万元以上机具后,购机者是否还可按各市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制定的标准继续购买补贴机具享受补贴,各市县可根据本地区补贴资金情况研究确定。
5、购买补贴机具是否有指定经销企业限制?
答: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年度为周期,即自当年1月1日起至当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完为止(以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公告为准),在此期间购机者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进行购机,至于到何处购买补贴机具农机部门不予干涉,只需要申请补贴时按政策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按规定办理补贴手续即可,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办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