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农委函〔2017〕55号
有农业的区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防止秸秆焚烧污染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市农委在各区上报区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天津市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2017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2017年天津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
(一)工作思路。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领、政策扶持、科技支撑、疏堵结合、依法治理的原则,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农作物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运体系,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产业化利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格局。
(二)工作目标。2017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其中,肥料化利用73.8%,饲料化利用14.9%,燃料化利用2.9%,原料化利用5%,基料化利用0.01%。
二、基本情况与存在问题
(一)基本情况。以2016年种植面积为基数,我市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590万亩,其中,小麦168万亩,玉米(高粱等)362万亩,水稻40万亩,棉花20万亩,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5%。
(二)存在问题。小、散、边地块由于不适宜机械化作业,存在焚烧隐患。“五化”利用结构有待优化,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水平低,直接效益不明显。
三、重点任务
(一)小麦秸秆。小麦秸秆以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为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基本实现全量化利用。其中,163万亩秸秆粉碎还田实现肥料化利用,5万亩打捆离田饲料化利用。
(二)玉米(高粱等)秸秆。玉米秸秆以机械化粉碎还田肥料化利用与青、黄贮饲料化利用为主,利用率95%以上。其中,270万亩秸秆粉碎还田肥料化利用,73万亩青、黄贮饲料化利用,5万亩离田用于生物质电厂等燃料化加工利用。
(三)棉花秸秆。棉花秸秆以燃料化利用为主,基本实现全量化利用。其中,3万亩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肥料化利用,17万亩秸秆由收储运体系收获离田用于生物质发电、燃料加工,实现燃料化利用,
(四)水稻秸秆。水稻秸秆由收储运体系机械化打捆离田,利用率95%以上。其中, 10万亩用于养殖企业饲料化利用,29万亩用于造纸、生物质发电、草毯加工等原料化、燃料化利用。
各区要按照市农委农机办批复的各区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