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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委关于征集2017年度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2017-07-19   来源: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三、申报流程

  (一)单位注册

  在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需通过天津市科委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69.114.12/project/login.do),按照说明进行单位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区科委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请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如已成功申报过市科委其他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二)申请人注册

  申请人可通过天津市科委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69.114.12/project/login.do),按照说明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请人注册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请书(已经注册的申请人无需再次注册)。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请人可联系单位尽快进行注册。

  (三)在线申报

  申请人登录系统创建项目申请书后,在计划类别栏和项目类别栏分别选择“重点研发计划”和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然后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申请单位;申请单位需要通过单位账号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区科委;区科委按照推荐名额,需通过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推荐(推荐名额表见附件1),并在线提交至市科委。并将纸质推荐函加盖公章(推荐函见附件2)送至市科委农村处。

  (四)申报截止时间

  1. 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时间为7月20日8点至8月30日17点,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报单位和区科委两级审核,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应显示为“局级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建议各申请人提前与申请单位及各区科委做好沟通,以避免申报逾期导致申报无效。

  2. 形式审查

  项目形式审查时间为8月31日8点至9月13日17点。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形式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区科委两级审核;如果项目通过形式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形式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

  3. 技术审查

  项目技术审查时间为9月14日8点至9月27日17点。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技术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区科委两级审核及形式审查。如果项目通过技术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技术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对于技术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市科委将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许修改。

  (五)纸质材料受理

  对于通过技术审查的申报项目,请在线打印并报送《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含相关附件)纸质版一式七份(申请人、申请单位签章并加盖科技主管部门公章),其中至少一份为签字盖章原件,并在封面右上部标明。每份项目申请书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申请书及附件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完成纸质材料受理后,市科委将组织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于未通过技术审查的申报项目,一律不参加评审。

  受理时间:2017年9月28日—29日

  受理地点: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地址: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2楼A区219室,邮编:300203,电话:58792815,传真:58792799)

  四、相关联系电话

  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29日下午17点前(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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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各有关区县推荐名额表 点击下载

  2. 天津市农业成果转化项目推荐函 点击下载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7月18日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206147-1.html

标签:农机 天津市 目的 通知 年度 关于 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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