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新疆关于开展2017年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2017-08-03   来源:新疆农机局农机管理处   

新农机办发〔2017〕47 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2017年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17〕8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机合作社的发展质量和整体水平,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促进一产上水平,我局决定2017年继续在全区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创建工作目标

  2017年自治区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条件继续与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条件保持一致,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围绕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迫切需要,及农机合作社多元化创建、多样化扶持、规范化运行、市场化经营、品牌化服务的目标要求,在开展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推荐一批符合自治区示范社创建标准的农机合作社,支持和引导农机合作社向“五有”型(有完善的装备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农机合作社发展,发挥典型和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规范办社、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使我区农机合作社真正成为农业机械化的主力军,为推进自治区农机化和现代农业发展贡献力量。2017年将推荐认定自治区农机合作社示范社40个,从全区自治区农机合作社示范社中(含2016年)推荐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11个。

  二、开展示范社推荐申报

  2017年自治区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将通过全国农业生产信息平台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管理系统(网址:dcr.njztc.com)进行。该系统可实现农机合作社全国、省级、地州、县市分级管理,具体如下:

  (一)示范社申报。各农机合作社对照自治区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于2017年9月15日前通过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管理系统(网址:dcr.njztc.com)进行申报,并将《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附件2)和相关材料报当地县市农机管理部门。已认定的自治区农机合作社示范社也须通过本系统上传信息资料。

  (二)示范社推荐。各地 (州)县(市)农机管理部门应指导合作社通过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审核指南见附件3),并于2017年10月15日前通过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管理系统(网址:dcr.njztc.com)逐级进行网上审核推荐。各地州农机局要按照《自治区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自治区农机合作社示范社推荐名额分配表(2017年度)》(附件4)要求,严格把关,择优向自治区农机局等额推荐申报自治区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同时每个地州择优推荐1-3个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于10月20日前将《自治区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自治区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汇总表》(含全国示范社,附件5)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自治区农机局农机管理处。

  (三)示范社评选。我局组织对推荐申报的自治区农机合作社示范社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由自治区公布认定名单,11月5日前将从各地推荐材料中择优向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推荐报送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206140-1.html

标签:农机 创建 活动 通知 示范 关于 开展

上一篇:农业部关于认定首批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的通知
下一篇:黑龙江省2017年现代农机合作社增补部分农机装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