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机科〔2017〕12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农机局“一项行动、两大工程”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提升水稻机插秧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切实加快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省建设,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筹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2020年全省整体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是省委、省政府“十三五”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是全省农机化工作的必成目标,各级农机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优势,进一步深入部署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确保各地能够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当前,全省正进入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快速推进和攻坚阶段,距离2020年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省目标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地一定要早部署、早推进、早落实、不掉队,为目标完成争取一定的时间提前量。各设区市要围绕目标任务倒排时序进度,全面深入部署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到辖区内各县(市、区),确保辖区内涉农大县(市、区)按时完成目标任务。34个省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要按照既定的时序进度加快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地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暂时还未列入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项目的县(市、区)更要加大工作部署和推动力度,早打基础,补齐短板,缩小差距,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同步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二、巩固提升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水平
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是我省水稻种植环节机械化的主推技术,是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重要环节之一,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将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与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抓好。一要认真组织摸底调研。全面真实地了解和掌握当前辖区内水稻育插秧在役机具保有量、需求量及育秧准备情况,根据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总体目标任务,科学制定机插秧工作目标任务并层层分解下达,落实到具体乡镇及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经营服务主体,扎实开展机插秧技术推广工作。二要做好技术指导工作。要以市场为导向,做好育秧播种机、侧深施肥插秧机和微喷灌旱地育秧、工厂化育插秧等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同时组织农机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场院,重点帮助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田大户做好育秧和机插秧的技术指导工作,提高技术到位率。要引导农民提前做好去年冬季休耕田块的育秧准备工作,抢回连续延迟的稻麦生产接茬时间差,保证稻麦周年生产的适期播种。三要做好保障服务工作。加强与农机经销(生产)企业的协调沟通,保证插秧机、育秧播种机等货源充足,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服务工作,确保机具落实到位。同时协调农资供应部门,迅速落实配套物资,及时指导农户做好床土培肥、基质选购、种子筛选、地膜打孔、塑盘准备及秧田制作等相关准备工作。四要加强进度报送。各地要在认真摸底调研的基础上,准确填报机插育秧情况表(附件1),并由各市汇总后于5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省局科技质量处。从5月10日起,实施机插秧推广工作进度旬报制(附件2),请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安排专人及时向设区市农机主管部门上报插秧机、机插面积、宣传培训等情况,各设区市农机主管部门于每月10日、20日、30日前将所辖县区汇总材料报送省局科技质量处。并于7月底前将本市机插秧推广情况总结(突出典型事例和新亮点)报送省局科技质量处。
三、切实抓好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工作
为保证示范创建实效,各地要整合相关资源,合力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乡、村、片等创建工作。各地要在示范区内针对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的难点和重点,通过行政、政策、资金、技术等要素供给,主攻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确保六大环节机械化水平协调推进,提升示范创建效应。针对各地快速发展的粮食产地烘干机械化,各地要科学应对,按照合理规划、绿色发展的理念,在一定区域内合理规划布局,避免恶性竞争,同时在政策上要鼓励发展节能环保的热源烘干设备,逐步引导改造燃煤等重污染的烘干设备。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以财政补贴资金为导向,农民和农村集体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2017年度19个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已经确定,首批项目资金也已下达,各示范县要抓紧组织调研,迅速摸清家底,找准薄弱环节,修改完善建设方案,尽快组织实施示范创建工作。示范县农机部门要充分发挥县级人民政府主体作用,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协调农机、农艺等相关部门,合力推进示范创建工作。15个首批示范县要对照目标查漏补缺,加快组织推进,同时要注意收集整理示范创建相关资料。按照“先省后部、质量优先”的原则,省局将在省级示范县中适时组织推荐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