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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农膜回收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7-05-25   来源: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五、重点工作

  (一)建设回收利用示范县

  在甘肃、新疆、内蒙古3个重点用膜区,以玉米、棉花、马铃薯3种覆膜作物为重点,选择100个覆膜面积10万亩以上的县,建立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等多种方式的回收利用机制,整县推进,形成技术可推广、运营可持续、政策可落地、机制可复制的示范样板。

  (二)探索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在甘肃、新疆选择4个县探索建立“谁生产、谁回收”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由地膜生产企业,统一供膜、统一铺膜、统一回收,地膜回收责任由使用者转到生产者,农民由买产品转为买服务,推动地膜生产企业回收废旧地膜。

  (三)加强科技创新

  依托国家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创新联盟和农业部农膜污染防控重点实验室,重点开展残膜捡拾、加工利用、残膜分离等技术和设备研发。继续在13个省(区、市)选择试验示范点,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和非降解地膜对比试验,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加快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四)推动政策体系建设

  推动地膜新标准、农用地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出台,加强对农用地膜生产、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环节监管。推广甘肃、新疆“5个1”综合治理模式。推动对符合条件的地膜回收机具敞开补贴。研究制定地膜回收加工的税收、用电等支持政策。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管理

  农业部加强对农膜回收行动的指导,定期调度进展,协调指导落实。各省成立由农业厅(局、委)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进落实领导小组,推进各项措施落实。示范县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实施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搞好服务、确保实效。

  (二)强化科技指导

  各地要组织专家分区域、分作物制定切实可行的农膜回收技术方案,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的示范推广,为农膜回收行动提供全程科技服务。加强对农膜回收专业化服务组织的技术指导,科学推进农膜回收、加工、再利用社会化服务。

  (三)强化监测考核

  加强地膜应用和残膜污染的基础数据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农田残留地膜污染监测网络,开展地膜残留调查和回收利用率测算,推进农膜回收利用绩效考核。建立农田残膜监测与调查点,构建底数清楚、可考核的数据统计平台。

  (四)强化宣传引导

  总结宣传各地的好做法、好技术、好经验,相互借鉴,推进交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各级政府及广大农民对农膜回收行动的认识,引导规范农民使用加厚地膜、积极参与地膜回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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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方案 通知 行动 回收 关于印发 农膜 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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