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农机化支持保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积极争取将发展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因地制宜细化和落实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扶持措施,将推进机械化发展与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同步筹划、协同推进。要成立丘陵山区农机化工作领导机构,对事关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协调,并及时做出安排部署。
(二)加大丘陵山区农机化投入。要逐步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导向,鼓励和吸引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要利用和整合农业、农机、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项目资金,加大对丘陵山区农机生产作业条件、新技术推广、适用机具累加补贴、农机作业补贴、农产品加工、新型农民培育等工程项目的支持。
(三)加强丘陵山区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要切实加强丘陵山区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机耕道、生产路、农机下田坡道等田间设施建设和农机具停放场库棚建设纳入农业和农村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将我省农机化技术装备的产学研推工作、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丘陵山区农机化新技术示范基地建设、农机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化技术培训等纳入推进丘陵山区农机化重点工作内容。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推进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推进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考核评价。要逐步建立完善农机化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各级政府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推进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