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高效节约技术推广应用
5.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扎实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作业任务,加强技术指导,严格作业标准,确保完成农业部安排我省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强化作业监测,引导作业方在作业机具上加装信息检测装置,实施实时监测和远程监控。切实防范廉政风险,严格作业补助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局管理处牵头,局计财处、省农机推广总站配合)。
6.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加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力度,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不安全的老旧农机,促进农机节能减排、装备优化、高效安全(局管理处牵头,局计财处配合)。
7.加快绿色农机化技术应用。围绕农机农艺农信融合,研究制定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集成技术模式,大力推广玉米标准化机播和联合收获、水稻标准化育秧和机插秧,因地制宜推广水稻机直播技术,加快土壤深松、秸秆还田、精量播种、节水灌溉、化肥深施、高效植保、谷物烘干等绿色农机化技术普及应用(局科教处牵头,省农机推广总站配合)。
四、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
8.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组织开展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辐射带动周边整体推进。重点抓好埇桥、霍邱、天长、怀宁、涡阳5个部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区建设,力争再创建5-6个国家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结合省级项目的实施,开展全程机械化示范乡(镇)、村、示范片创建活动,积累经验,为全面推进奠定基础(局科教处牵头,省农机推广总站配合)。
9.组织重点农时机械化生产。围绕春耕、“三夏”、“三秋”等重点农时,强化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管理和信息引导,落实机手培训、机具检修、技术指导、信息发布、跨区作业证发放、跨区作业秩序维护等各项服务,搞好作业进度统计和机具调度,保障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活动有序进行。落实省政府对农机化发展指标考核的要求,组织开展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发展指标落实情况督查调研,强化地方政府推动农机化发展的责任(局管理处牵头,局科教处、省农机推广总站、省农机监理总站配合)。
10.发展设施农业机械化和丘陵山区农机化。重点推动设施农业和山区优势特色农产品机械化生产加工项目县建设,推广应用设施农业装备技术和茶叶、板栗、山核桃、毛竹等山区优势特色农产品机械化生产加工技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设施农业机械化(局产发处牵头,局计财处配合)和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局科教处牵头,局计财处配合),加速全面机械化进程。
五、推进农机化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
11.规范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完善试验鉴定工作流程和制度,加强内部质量控制,确保鉴定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做好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局科教处牵头,省农机鉴定站配合)。
12.加强农机化质量工作。筹备建立“安徽省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和全省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网络。扎实做好农机质量调查和投诉监督工作,认真受理和处理重大农机质量投诉,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局管理处牵头,省农机鉴定站配合)。
13.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机手安全意识。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以及农机安全生产月、农机 “铸安”行动、农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突出抓好重要农时、节假日和各类农机服务组织的安全生产监管,保障农机化安全发展(局管理处牵头,省农机监理总站配合)。
14.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农业部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谁批准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办理登记上牌。主动协调公安交管部门,组织开展道路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假牌套牌、拼装改装、无证驾驶、超速超载等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变型拖拉机存量管理,严格做好年检工作,对检验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坚决不予通过年检(局管理处牵头,省农机监理总站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