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机科〔2017〕3号
各市、县(市)农机主管部门、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度省农业科技推广与创新资金--农机三新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附件1),请你们按照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筛选、组织申报及材料审查工作,在项目的质量与数量上严格把关。今年继续实行网上填报与纸质材料同步报送,仅采用一种方式提交的,不予受理。
同级农机主管部门在完成网上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的基础上,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连同申报材料上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省级单位申报项目完成网上填报后直接行文报送省农机局、省财政厅。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的暂行规定》(苏财规〔2016〕10号)要求,申报单位须提供《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省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网络评审,并依全省农机化科技发展需要,择优扶持。通过评审获得立项支持的项目,由同级农机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合同审签、中期检查、总结验收等工作,对项目实施情况及材料真实性负责,报省农机局备案。
二、申报要求
(一)数量要求
各县(市)限报1项,设区市限报5项,省级单位原则上不超过1项。八个省级农机化科技创新中心限报1项,属地申报,不占当地指标。
(二)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公函、申报书、可行性分析报告(仅用于农机新产品应用开发类项目)、附件证明材料、信用承诺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及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审查表等。其中除申报公函、信用承诺书、汇总表外,其它材料均需进行网上填报,并经同级农机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线打印后盖章。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纸质封面、装订成2分册。一是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附件证明材料一并装订,一式1份报省农机局;二是申报公函、信用承诺书、汇总表以及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审查表(在线打印)一并装订,一式2份,1份报省财政厅、1份报省农机局。
3.申请农机新产品用开发类项目同时提交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否则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4.县(市)申报公函、项目申报汇总表同时抄送所属设区市。
5.网上及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24日,逾期将不予受理。省农机三新工程项目管理系统见江苏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江苏省农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三新工程。
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联系人:高晋宇 张飞;
联系电话:025-83275131 83275256;
电子邮箱:jsnjk@163.com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4号;邮编:210024。
省财政厅农业处联系人:王芃;联系电话:025-83633155;
网络技术支持联系人:陈怿频;联系电话:025-84810000-8839。
附件:
1.2017年度省农业科技推广与创新资金--农机三新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点击下载
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点击下载
3.2017年度省农业科技推广与创新资金--农机三新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点击下载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日
附件1:
2017年度省农业科技推广与创新资金--农机三新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项目内容
根据省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两聚一高”、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省“十三五”农机化发展规划要求,2017年省农业科技推广与创新资金--农机三新工程项目重点围绕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设施农业机械化和示范推广绿色、生态、环保农机化,重点组织实施农机化重大技术集成推广、农机化新技术试验示范、农机新产品应用开发三大类项目。通过开展三大粮食作物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与装备的试验示范和成熟装备技术的集成推广应用,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以省级农机化科技示范基地、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载体,试验示范和集成应用设施农机化装备与技术,提升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以农村废弃物机械化处理与利用为切入点,加大绿色、生态、环保农机化技术与装备的研发、示范等,服务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