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构建机制,落实工作措施
4.深化“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指导地方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做好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和岗位标兵的材料审核与推荐工作,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六个一”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乡镇安全员和村屯安全员建设,加大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力度,消除农机事故隐患。编印农机安全文化宣传材料,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提高宣传工作的力度和水平。
5.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进农机安全监管综合治理和齐抓共管。推动把农机安全监理列入农机化总体工作目标,促进安全生产与农机化协调发展。督促农机合作社等组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农机生产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6.加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做好春耕、“三夏”、“三秋”等重点农时季节的安全督导检查,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微耕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纠正违法行为,排除事故隐患,维护作业秩序。积极推进部门协作,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减少事故发生。组织开展“全国农机安全交叉督导检查”活动。
三、加强业务规范,夯实管理基础
7.规范牌证核发。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牌证业务,推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管理制度。协助部农机化司做好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严禁给非法生产的机动车办理拖拉机牌证,坚决杜绝变型拖拉机牌证增量;启用“变型拖拉机信息管理系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整治假牌套牌、拼装改装、无证驾驶、超速超载等非法违法乱象。严格执行检验程序、检验项目和方法,规范检验行为。积极推进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的实地安全检验工作。
8.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工作。继续完善“全国农机驾驶人理论考试系统”和“农机驾驶人理论考试题库”,规范考试工作。举办“农机安全监理业务规范化培训班”。
9.规范信息采集。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完善工作,选择信息化管理有基础的省和部分生产企业进行数据采集和系统运行测试,做好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出厂合格证信息的衔接。做好“变型拖拉机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工作,推进与公安交管部门登记信息的互通互联。
四、加强事故防控,提升应急能力
10.加强事故统计分析。进一步提高事故数据分析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做好事故预警,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做好农机事故月报和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快报工作。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全面掌握发生在道路上的农机事故情况。举办“农机事故统计及事故处理人员培训班”。
11.加强农机事故应急管理。贯彻落实《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指导地方做好农机事故勘查、认定复核、赔偿调解和分析评估。编印《农机事故处理案例分析》,为地方开展事故处理工作提供参考。指导地方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2.推广安全生产技术。做好《农业机械机身反光标识》标准的宣贯,开展农业机械安全性能提升试点示范活动,规范粘贴反光标识,预防和减少因农业机械灯光缺失而引发的事故。继续推广安全防护罩、动力自动切离等安全生产技术,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提高农机事故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