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程序
符合国家现代农业庄园创建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向县级旅游和农垦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国家现代农业庄园创建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县级旅游主管部门会同农垦主管部门对本县申报单位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可向省级旅游和农垦主管部门推荐。
省级旅游和农垦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月28日前联合报送国家旅游局和农业部,并附相关申报材料。每省(区、市)限推荐3项,已开展庄园创建先行先试的省份,可适当增加推荐个数。
(三)认定程序
国家旅游局、农业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组织专家现场考核。考核结果经国家旅游局、农业部审定后,在“国家旅游局官网”和“农业部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国家旅游局、农业部联合授予“国家现代农业庄园”称号。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职工和农民利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将取消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旅游和农垦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分工,确保国家现代农业庄园创建申报工作顺利实施。省级旅游和农垦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本省(区、市)现代农业庄园的创建工作,认真组织申报。
(二)突出创建过程。各级旅游和农垦主管部门要统筹规划,加强指导,通过示范、培训等方式,引导推动创建工作。各创建单位要不断提高建设和经营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庄园运营质量和水平。
(三)加大扶持力度。各级旅游和农垦主管部门要联合出台扶持政策,整合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集中多方力量,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庄园建设和发展。
(四)强化宣传推介。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扩大宣传力度;通过组织庄园博览会、旅游推介会、庄园主题节等重大活动,扩大现代农业庄园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联系方式:
1.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
电话:010-65201539
传真:010-65201500
电子邮件:chanyechu@cnta.gov.cn
2.农业部农垦局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电话:010-59192621
传真:010-59192621
电子邮件:nkjjtch@agri.gov.cn
附件:国家现代农业庄园创建申报表 点击下载
国家旅游局
农业部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