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农机农艺融合专项
针对品种、耕作制度、种植养殖技术不适应农机作业要求,农机装备物化农艺不足、适用性不强,种养标准化程度低等突出问题,强化需求引导,加强产学研推用联合攻关、多学科一体化技术集成示范,建立完善农机化生产技术体系,引导促进农机装备、农业技术融合发展。
1.提升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研发能力
结合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地方创新团队优化,增加农机岗位专家,改善融合的人才结构。通过《“十三五”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实施新增农业工程重点学科实验室、农业工程科学试验站建设,启动农机装备试验基地建设项目,提升融合原创的条件支撑能力。按照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要求推进农机化领域科技创新联盟建设,完善创新机制,推进融合型协同创新。
2.推进融合型装备和技术研发应用
突出技术融合,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推进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农机化薄弱环节技术创新,填空白补短板。支持引导优势农机企业、科技创新联盟直接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定制化装备技术研发服务。实施农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选择10个以上主要产业、500个以上县,建立“研发-集成-应用-再研发”的循环创新应用机制,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作用,研究完善技术体系。结合500个全程机械化等示范县建设,将农机农艺技术相互适应性作为重要指标,有针对性地示范推广农机农艺技术融合紧密的机型、品种和种植养殖技术。
3.加强农机装备技术评价和创新引导
通过制修订农机化标准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完善农机试验鉴定评价制度规范、发挥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评价作用,促进农机装备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升。通过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增强调查针对性,强化结果应用,督促企业改进农机产品,引导农民选择适用机型。支持农业推广机构、涉农院校和企业开展农机化生产技术试验验证,促进融合技术改进完善。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农机装备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http://www.aqsiq.gov.cn/>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农业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部门加快农机装备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加强统筹规划,强化组织实施和领导。新设立“农机装备制造发展专项资金”,同时通过已有资金渠道,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连续支持。现有资金渠道主要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农业全程机械化专项、农业产业化专项、智能制造专项、工业强基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重大工程包等。
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对农机装备制造业实施稳定的倾斜政策。继续实行“销售农机整机增值税销项税率13%”的优惠税收政策。农机核心零部件制造企业通过认定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调低农机制造企业所得税税率。行动方案规划项目产生的新技术产品享受国家首台套相关政策。
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向9大作物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机械、多功能智能化经济环保型机械、产粮大县和新型经营主体项斜。积极推进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支持鼓励老旧农机报废更新。研究设立农机作业补贴专项,在适宜和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秸秆还田、节水灌溉、高效植保等农机化生产作业补贴试点。
切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研究出台农机制造企业增值税留抵额年度返还政策;研究制定国内农机企业海外子公司产品在国内销售享受关税减免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