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四、支持项目
(二)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倾斜。将农业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同步考虑、同步安排。2016年投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450万元支持29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所在县承担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重点用于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宣传和作业补助。
(三)支持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发展。启动新一轮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机合作社参与创建活动。各类农机化扶持政策及项目优先向示范社倾斜。相关农机主管部门加强指导服务,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把示范社建成技术推广的先行点、服务机制的创新点、经营管理的样板点,引导带动示范区及周边农机服务组织健康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构建协作机制。引导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多部门配合、多学科协作的工作机制,解决好集成示范过程中的各类问题,不断创新和完善农作物生产关键技术,推进机械装备、作物品种、栽培模式相互适应、有机融合,合力推进全程机械化。
(二)开展专家指导。农业部按作物分别成立全程机械化专家组,吸收相关领域的农艺、科研单位专家,参与主题示范技术指导工作。在重要农时及技术实施关键节点,适时组织专家组到示范区巡回开展技术指导,针对试验示范的难点开展实地指导,帮助示范县科学确定技术路线,合理机具选型和配置,制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三)加强过程管理。及时督促各示范区研究细化创新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切实突出“三强”,即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创新性强,尽快在示范片的显著位置树立标示牌,加强标明项目内容的宣传,并接受社会的监督。所在省农机化主管部门加强对示范区的工作督导,督促各项管理措施到位、技术措施到位、资金规范使用到位、任务目标完成到位。要求各示范区定期报送工作动态、半年及全年阶段性工作总结。年中组织对主题示范实施工作开展实地抽查,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抽查结果。
(四)注重宣传培训。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示范区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的素质能力和农机手的机具操作技能。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工作中好做法和好经验,大力宣传推广成熟的技术模式,进一步扩大典型示范效应,引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广大农民、农机手、农机企业等社会各方共同关注示范建设工作,共同营造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的良好氛围。我部年底前将评选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主题示范“十佳”示范区,并形成典型案例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