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目管理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检查验收和技术服务。要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签字”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
县项目领导组要与项目乡(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乡(镇)政府要与项目村委签订目标责任书。
承担项目任务的乡(镇)政府、村委要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县级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作业任务、组织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进行作业和面积核实工作。
2.强化项目管理
各市要认真研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下达到项目县。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组织管理、实施区域的规划、作业任务的落实、实施进度、作业面积登记、核查验收、补贴资金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内容。项目县要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同时上报市农机部门备案。
在项目实施期间,各市要认真填报《2016年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进展动态报表》(见附表),从9月份作业准备期间开始填报,到资金兑付完成后结束报送。于每月15日、30日将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上报省农机推广总站。
项目县要及时掌握各项目区的作业进展情况,如遇客观原因需要调整、变更,要经县项目领导组批复同意并报市农机部门备案。
市农机部门要在项目准备阶段和作业高峰期进行监督检查,要将每次督查情况报告省农机推广总站。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项目县提出书面限期整改意见。有条件的市县可以试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核查。
有条件的市、县要根据项目工作实际安排适当的工作经费,用于技术培训、政策宣传、作业组织、示范推广、汇总公示、档案管理以及绩效评价等方面支出,确保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3.规范作业标准
本项目要求完成玉米机械化收获和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两项作业内容,不包含人工摘穗后的秸秆粉碎还田作业。
各市农机部门依据《山西省玉米机收秸秆还田作业技术规范》(晋农机财字〔2015〕38号文件附件2),编制适宜本地区的玉米机收秸秆还田作业技术规范,保障玉米机收秸秆还田项目作业质量。
4. 严格资金管理
项目县农机部门要建立《中央现代农业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作业补贴档案》;财政部门要建立《中央现代农业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作业补贴资金使用台账》。
各市、县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报账制、国库直接支付等财政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补贴资金要直接支付项目区的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得抵扣任何费用,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任务不得兑付补贴资金。对违规冒领补助资金、挪用或挤占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通报。
5. 搞好服务宣传
各市农机推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做好项目县实施人员的技术培训和项目管理培训工作。
项目县要成立由农机部门、农业部门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指导组开展技术指导,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提高技术服务水平。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玉米机械化收获秸秆直接还田技术对改造中低产田、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的好处和优越性,应编印通俗易懂的科普宣传材料,及时发放到种植户手中。
附表:2016年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进展动态报表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