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新疆自治区农机局、农机标委会关于农机行业落实标准化改革团体标准试点任务的实施意见
2016-03-01   来源:新疆农机局   

新农机办发〔2016〕15号

自治区农机学会、自治区农机产业技术联盟、自治区农机流通学会,各有关农机科研院所、生产企业: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贯彻实施〈自治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行动计划(2015—2016年)》(新政办发〔2015〕150号)中关于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的安排,自治区农机标委会将会同自治区农机学会等单位共同开展农机行业团体标准试点工作。

  为落实该行动计划,结合农机行业特点,制定了《自治区农机局、农机标委会关于农机行业落实标准化改革团体标准试点任务的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注意收集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

  附件:自治区农机局、农机标委会关于农机行业落实标准化改革团体标准试点任务的实施意见

  2016年2月29日

附件:

自治区农机局、农机标委会关于农机行业落实标准化改革团体标准试点任务的实施意见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贯彻实施〈自治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行动计划(2015-2016年)》(新政办发〔2015〕150号)中,提出“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石油化工、农机、饲料等行业,鼓励有条件的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团体标准试点,为团体标准制度化发展积累经验”,并安排自治区农机局配合自治区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农机行业团体标准试点的组织协调工作。为落实该行动计划,结合农机行业特点,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自治区农机行业实施团体标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国家实施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农机企业生产、销售的农机产品申请纳入购置补贴的,需取得农业部或省(自治区)级农机推广鉴定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部令)第十三条规定“农机鉴定依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鉴定大纲进行。”鉴定大纲是开展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技术标准和重要依据,规定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的内容、试验条件、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等。

  农机行业标准化工作中,目前及今后面临最为突出的问题是,标准化工作跟不上农机推广鉴定的问题,即农机推广鉴定大纲的制定依据不足的问题。按照农业部颁布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TZ1-2011)》规定大纲所引用的文件应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农业机械推广鉴定通则、同级别农机推广鉴定大纲或其他规定。目前我区存在的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诸多新型农机产品的推广鉴定大纲制定依据不足的问题。除了粮棉等传统种植业的农业机械大多有国家、行业或地方农机产品标准外,而自治区近年来发展迅速的特色林果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和设施农业等急需的农机设备等,大多是新研制开发的产品,基本没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二是农机产品类的地方标准不足的问题。按照国家标准化改革的方向,地方标准对产品类标准不再是制定立项的重点,以环保、公共服务等为主。以上两个方面的问题又制约了自治区农机鉴定机构申请新增鉴定产品的计量认证工作,按照农业部对农机鉴定机构资质的要求是承检产品必须经过计量认证,而计量认证的基础是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无标准的产品无法开展计量认证。

  综上所述,与自治区农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生产急需的农机产品因没有相关标准而得不到及时鉴定,致使农机产品推广鉴定工作受限制,意味着能够纳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品种就受到限制,广大农牧民和农业生产组织能够享受到补贴的农机产品品目就受到限制,从而进一步限制了农业装备特别是林果业、畜牧业等新型产业生产装备水平的提高。因此,农机行业积极参与标准化改革,实现农机标准化与农机鉴定工作、农机购置补贴相结合,特别是针对新型农机产品类团体标准的制定和发布,这既是今明两年的工作重点,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农机标准化的工作重点,对于破解农机推广鉴定工作所面临的困局、推动农机管理顺应以市场为主体的改革,进而促进农机化工作能够及时跟进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发展战略要求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185211-1.html

标签:农机 标准 团体 试点 任务 实施 改革 意见 落实 自治区 关于 行业 标准化

上一篇:关于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意见
下一篇:财政部: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打折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