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一)省农机局将与试点涉及的10个市州及29个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签订试点工作责任书,各市州及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靠实责任,多措并举,确保试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各督导组要深入试点县及精准扶贫村,认真开展调研,及时发现亮点,树立典型,梳理问题,总结经验,推进试点取得成效。
(三)试点工作实行季报制。10个市州应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周将试点进展情况(附件2)上报省农机局装备办,于11月10日前上报年度试点工作总结。各督导组每次督导结束后,要及时向市、县(区)农机主管部门反馈督导意见书(附件1),督导工作结束后形成专项督导报告报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装备办)。
(四)各督导组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联系人:刘文武 0931-8635767
魏列广 0931-8419957
邮 箱:gsnjzb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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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省精准扶贫村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试点督导意见反馈书
2.甘肃省精准扶贫村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试点进展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