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农机装发〔2016〕9号
兰州、白银、天水、武威、平凉、庆阳、定西、临夏、甘南、陇南等市(州)农机(农牧)局(委):
近日,甘肃省农牧厅印发了《甘肃省精准扶贫村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试点方案》,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省农机局制定了《甘肃省精准扶贫村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试点工作督导方案》,现予印发,请贯彻落实。
附件:甘肃省精准扶贫村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试点工作督导方案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2月25日
附件:
甘肃省精准扶贫村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试点工作督导方案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精准扶贫村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甘农牧发﹝2016﹞38号)精神,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试点工作督导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今年,省农牧厅选择在会宁县中川乡中川村等32个精准扶贫村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试点,力争在1~2年内,在32个村建立农机服务队或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开展大田托管、统防统治、代耕代种代收等生产服务,解决农业生产“缺劳力”和富民产业发展的问题,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此,省农机局成立8个工作督导组,采取蹲点、专项、定期或者不定期等督导方式,全面参与试点工作,形成省市县分工负责,共建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试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二、督查重点
(一)试点建设情况。包括村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情况,试点任务、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进展进度等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扶持政策落实情况。主要督导农机装备购置、机具库棚建设及农机手培训等任务落实情况。
(三)扶持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主要督导扶持资金到位及市县配套资金落实情况,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合理。
(四)扶持后作用发挥情况。主要督导扶持后村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的主要农机服务项目、作业范围及作业量、服务效益变化情况;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促进农业生产、带动劳务输转、推动富民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三、时间安排
督导检查工作10月底结束,各督导组组长根据各自工作情况自行安排检查时间、次数,原则上每个督导组督导次数不应少于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