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农机监〔2015〕2号
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理所、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农垦分所: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力保本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长期处于平稳受控状态,现将《2015年度农机监理条线目标管理内容和考评说明》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15年12月30日前将本年度农机监理条线目标管理自评表和考评说明材料报送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附件:
1.2015年度农机监理条线目标管理内容和考评说明
2.2015年度农机监理条线目标管理自评表
上海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2015年3月3日
附件1:
2015年度农机监理条线目标管理内容和考评说明
2015年度农机监理条线目标管理内容共有7个方面26项内容。
一、基础管理(27分)
(一)驾驶证持证率(5分)
驾驶证持证率指管辖区域内持有效驾驶证作业的驾驶员人数与本管辖区域内驾驶农机作业总人数的比值。
1.持证率达到100%的,得3分。持证率达到99%的,得基本分2分。持证率在99%以上不足100%的,按每增0.1%得0.1分的比例评分;持证率不足99%的,按每下降0.1%扣0.2分的比例评分。
2.参加生产作业的驾驶人未申领驾驶证或准驾不符、持失效驾驶证等均属无证驾驶。
(1)管辖区域没有无证驾驶现象的,得2分;
(2)管辖区域内有无证驾驶现象的,按发现起数扣分。其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拥有量不足1000台的,每起扣0.5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拥有量1000台以上的,每起扣0.2分;
(3)管辖区域内外来跨区作业无证驾驶的,每起扣0.2分。
(二)驾驶证审验、换证工作(2分)
按时完成驾驶证审验、换证工作得2分。有延期审验、换证的,管辖区域内驾驶证不足1000本的,每起扣0.5分,1000本以上的,每起扣0.2分(监理机构有书面通知回执的除外)。
(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5分)
注册登记率指辖区内已申领有效牌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数与辖区内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拥有量之和的比值。考核时年末拥有量尚未统计的,拥有量按上年末拥有量加当年新增注册登记数减当年注销数简便计算。
1.注册登记率达100%,得3分。注册登记率达到99%以上的,得基本分2分。注册登记率在99%以上不足100%的,按每增0.1%得0.1分的比例评分;注册登记率不足99%的,按每下降0.1%扣0.2分的比例评分。
2.未经注册登记或持失效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参加生产作业的,均属无牌作业。
(1)管辖区域未发现无牌作业现象的,得2分。
(2)管辖区域有无牌作业现象的,按发现起数扣分。其中,管辖区域内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拥有量不足1000台的,每发现1起扣0.5分;1000台以上的,每发现1起扣0.2分。
(3)管辖区域内外来跨区作业无牌作业的,每起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