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机〔2015〕8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管理站(局、处):
经厅领导同意,现将2015年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明确重点,细化工作方案,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于3月20日前将工作方案以纸质形式报送省农机局办公室。联系人:李鹏;联系电话:0571-86757992。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3月4日
浙江省2015年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绿色农业强省建设,认真贯彻全国农机化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大农机”和改革创新理念不动摇,以实施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推进行动计划为主线,以农机农艺融合、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为抓手,充分发挥政策和市场的双重导向作用,进一步提高农机覆盖率、渗透力和质量效益,推动农机化提质提速发展,全面完成农业现代化“8810”行动确立的农机化各项目标任务。
一、出台意见、强化支持,进一步激发农机化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1.出台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意见。研究起草《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意见》,并争取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实施,明确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等,着力强化政策支持,破解要素制约,凝聚发展动力,引领新常态下农业领域“机器换人”、“设施增地”发展。研究制订并启动实施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推进行动计划(2015-2017年)。
2.制定“十三五”农机化发展规划。加强调研,全面总结农机化发展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深刻认识和把握农机化发展新常态。在此基础上,研究编制“十三五”农机化发展规划,明确“十三五”农机化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
3.强化农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继续深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改革创新,争取农业部支持开展农机新产品中央财政资金购置补贴试点和补贴产品市场化改革试点。强化政策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着力提高政策实施的质量和效益。适应粮补政策整合改革,认真做好农机作业环节补贴工作。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农机化发展机制,优化农机信贷和保险服务,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争取将农机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推动落实国家和省设施用地政策,继续推行农机作业用油“三优一免”惠农便民服务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农机用地、用油问题。全省新增各类农机装备6万台(套),农业作业机械动力水平达到80%以上。
二、重点攻坚、全面推进,进一步加快农业领域“机器换人”、“设施增地”
4.加大农机化整体推进力度。坚持农机化区域整体推进模式,继续深入推进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实施粮油及主导产业机械化示范工程,开展农机化示范农场建设,建设农机化示范农场30个,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农业“两区”建设率先推进园区乃至全镇、全县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组织开展省部级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回头看”,重点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明确下一步建设方向和重点。
5.加快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大力推广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积极开展水稻机械化穴直播技术试验示范,进一步提高水稻栽植机械化水平。推广水稻栽植机械化面积300万亩,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3.5%。鼓励粮食收购加工企业、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大户发展粮食烘干和稻米加工设备,合理安排布局,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链条和效益。批次烘干能力达到5.8万吨。大力发展适用旱粮生产机械,重点引进马铃薯全程生产机械,加快破解旱粮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瓶颈。继续稳步推进油菜收获机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