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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5-03-17   来源:中国农机监理杂志   

吉林省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资料图

  吉林是产粮大省,农业机械化为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发挥了不可替代作用。自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吉林省始终把强化政策引导,作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着力抓好政策落实。

  一、强化政府领导,优化方案设计

  省政府每年都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汇报,进行研究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确定补贴原则、资金使用和补贴重点等。2014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都做出批示,提出要求。省政府将农机购置补贴纳入全省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确定以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为主导,以“补重点、补关键、补短板”为突破口,创新补贴方式,突出三个倾斜,强化惠民务实。省政府下发了《关于2014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在全省全面实施“自主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办法。在制定实施方案上,一方面省农机局组织全省进行补贴需求情况调查摸底,突出产粮大县入户走访、座谈讨论;另一方面根据年度实施情况的统计数据,对机具需求和发展走势进行科学预测、客观分析,使补贴方案更加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在资金分配和使用上,坚持各县(市、区)补贴资金公开制,采取总量控制,弹性调节的方式,随时掌控各县的实施进度和资金需求量,合理调控资金,最大限度地满足各地的补贴需求。

  二、突出重点环节,实施三个倾斜

  按照省政府提出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促进吉林省规模型、效益型、生态型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注重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作用,突出补贴重点,实施三个倾斜。

  一是在补贴资金安排上,向粮食主产地区倾斜,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支持粮食产量10亿斤以上30个产粮大县。通过政策资金的重点支持,建立全省“区域率先发展、重点跨越提升、整体全面推进”的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梯次发展新模式。3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县率先发展,到2015年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10个玉米、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先行示范县加快提升,2017年基本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粮食主产区的30个大县整体推进,2020年基本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二是在补贴资金使用上,向农业合作组织倾斜,优先补贴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机专业户、家庭农场以及从事农机作业的服务组织的机具补贴数量省里不做限定,通过政策扶持,加快培育发展。按照省政府的要求,30个产粮大县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量中要安排不低于30%的资金,优先满足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购机需求,并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管理重点目标任务。

  三是在补贴机具品目上,向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关键和薄弱环节倾斜,突出粮食生产机械化所需机具。在补贴品目确定工作中农机部门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采取逐年缩小的办法,给广大购机农民有一定的心理预期。二是根据本省粮食生产机械化发展要求进行选择,及时向省政府汇报。三是根据上年农机补贴需求及走势分析,取消市场需求较少的机具。2014年农机局经过认真研究详细测算,根据40马力以下拖拉机保有量趋于饱和等实际情况,取消了40马力以下拖拉机及非粮食生产机具的补贴,补贴品目由上年的52个缩小到35个,将有限资金重点用于玉米、水稻等粮食生产急需机具。对急需的水稻插秧机、深松机、大型拖拉机等全年实施敞开补贴,对水稻收获机、玉米收获机在下半年实施敞开补贴,并规定下半年第二批补贴资金仅限于水稻和玉米收获机的补贴,满足农民购机需求。在最近五年的农机购置补贴中,省里坚持不懈地用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对玉米收获机、玉米免耕播种、水稻插秧机等关键薄弱环节机具实施累加补贴,加大补贴力度,强化政策引导,主攻关键环节,突破发展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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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补贴 政策 全面 落实 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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